手指、腳趾 肢體的皮膚癌一定要截肢?

2019的初步研究顯示可以用先進的去細胞皮膚基質(acellular derma matrix)來取代截肢,目前常用的ADM 有AlloDerm, Integra, Pelnac 。

這些高級"人工真皮"可以原本需要截肢的位置皮膚癌, 如:鱗狀細胞癌、黑色素細胞癌、或是需要切除甲床的皮膚病灶,現在可以先用"人工真皮"來使傷口床長出肉芽組織,一般需要4週的時間,然後在用自體的皮膚重建,就可以保留肢體。

本人指導劉醫師在2019傷口照護學會發表相關的論文
臨床案例分享,70歲先生因為診斷出左大腳趾皮膚癌,接受廣泛性切除後經過三個禮拜的"人工真皮"照護後,進行皮膚移植重建,效果顯著。

因此有肢體的皮膚病變可以先行確定診斷,並評估其侵犯的深度,若情況適當,則可以考慮使用此方式保留肢體。

發表者:Dr. Huang

整形外科 乳房外科雙專科 高雄醫學大學 外科學教授 醫學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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